本报记者 费杨生 北京报道
建设部昨日通报了2006年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并明确要求,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市、县,要在2007年年底前建立。
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全国657个城市中,已经有512个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城市总数的77.9%。国内各地已经开工建设和收购廉租住房5.3万套,建筑面积293.68万平方米。
通报指出,目前廉租房建设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仍有信阳、遵义、保山、固原4个地级城市,以及141个县级市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二是仍有166个地级以上城市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的比例,绝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开始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房建设。三是廉租房覆盖面低;四是部分城市还没有建立廉租房保障对象档案,申请、审批、退出机制不完善。五是相当数量的城市,廉租房建设进展缓慢。
建设部在通报中要求,尚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比例的城市,要在今年一季度予以明确;逐步将廉租房制度保障范围扩大到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