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收费再起争端 广州对12元标准说不

2006年11月22日 08:20 源自:每日经济新闻   【 字号:
资料图片

  有关KTV收费的争议,在国家版权局公布12元/天/包房的收费标准后,并没有任何停息反而愈演愈烈。20日,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发表声明称,该协会会员不接受12元的收费标准。

  该协会在声明中表示,对卡拉OK版权使用费说“不”,不是卡拉OK经营业者抵制缴纳版权费,问题在于版权费的收取是否合理、合法。在法律法规问题未妥善解决前,如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或中国音像协会强行在广州收费,该协会将保留诉讼等法律手段。

  面对广州方面的质疑,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的一徐姓工作人员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该协会正忙着开会,没时间接受采访。中国音像协会方面则表示,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还不知何时能去掉“筹”字,“这些事情过几天再说”。

广州:强行收费将引发诉讼

  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于11月20日公开声明称,广州卡拉OK企业拒绝12元/天/包房的标准。该协会对这一收费标准提出了几点指其不合理、不合法的质疑。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版权使用费应当是权利人与卡拉OK业主自由协商、自由合意的结果,但“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从未听取卡拉OK业主的意见,单方制定收费标准,强制要求有关各方执行其标准,超越了它的职能范围。

  广州方面称,在法律法规问题未妥善解决前,如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或中国音像协会强行在广州地区开展收费活动,协会将保留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其会员合法权益的权利。

上海:等收费主体明确再说

  对广州方面的声明,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南昨日表示,到目前为止,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尚只有一个筹备组,还没有经过社团登记,为此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并不具备收费的主体资格。“我们不是不想交费,这个事情拖了很久,我们也希望能早点确定收费标准。但在收费主体不明确的情况下,谈收费标准是不实际的。”朱南表示,一切要等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完成登记程序再说。

新闻背景

  自11月9日国家版权局公布KTV收费标准后,广州、上海及北京等试点城市广受全国各地KTV企业关注。据国家版权局公告规定,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根据不同区域及同一地域卡拉OK经营的不同规模和水平,这一标准可适当下调。此外,国家版权局在公告称,在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未完成社团登记程序前,筹备组不得开展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活动。为保障音像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权利人已委托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管理的权利,暂由中国音像协会代为行使。
祝炳俊 每日经济新闻

更多相关:  

热点聚焦

名画飞往埃及
80%拍卖品流失国外,众多名画被拍卖,法国疑成被掏空的阁楼……

孤本独立宣言
一位美国技师不经意在旧货店以2.48美元购买,已有184年历史……

欧米茄黄金怀表
独一无二的欧米茄18K黄金及珐琅制怀表,估价超3万美元……

商周遗迹穿孔石刀
大渡河中游发现大量新石器至商周时期遗址群……

财经语录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