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对截至2月28日公布年报且具有可比数据的公司统计,上市公司2006年应收款项原值总额较2005年下降10%左右,相应使得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期末数下降了7%,坏账准备的冲回对上市公司2006年业绩的改善做出了贡献……[全文]
2006年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和《关于期货经纪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通知要求,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在编制2006年年报时,需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调节表,以反映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2006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影响。[全文详细] |
公司出现最近三年连续亏损的情形,证券交易所应自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应在接到证券交易所股票暂停上市决定之日后二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和网站及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上登载《股票暂停上市公告》。公司在法定期限结束后仍未披露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在法定披露期限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半年度报告,但未在披露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或提出申请后证券交易所未予受理的,证券交易所应在披露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全文详细] |